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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차동석

特别入籍(国民子女)对象、条件、提交文件、基因检查

已更新:3月1日



不久前,大邱的一位女士来电话了。

本人98年前在韩国母亲和美国公民的父亲之间。

出生于韩国大学医院(特别入籍对象)

从韩国到小学、初中、高中都参加(社会综合项目综合评价免除对象)

虽然表面上是韩国人,但从未在海外居住过6个月以上(犯罪经历证明书免除对象),但从未拥有大韩民国国籍(不是国籍恢复对象),而且父亲是美国籍,在他出生时在龙山的美国大使馆进行了出生申报。

他是拥有美国公民权的人。

到现在为止,我持F4同胞签证在韩国生活,还有要结婚的韩国男朋友。

和我商谈了1个小时左右,我说了两种对策。

1.选择F6(结婚签证)→2年后结婚入籍→维持多重国籍

2.就是特别入籍

委托人说需要考虑一下。

一天后决定放弃美国国籍,选择韩国国籍的特别入籍。

您委托了代理程序。

(因为本人认为本人只是韩国人,必须在韩国定居,也没有特别去美国生活的意向。 而且之前我是韩国人,但是作为在外同胞身份没有得到任何优惠,对此我也感到很遗憾。



那么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特别入籍(国民的子女)对象条件提交文件。

作为参考,申请入籍时,对于提交文件的犯罪经历证明书免除对象和入籍(国籍)面试免除对象,可以在↓中确认。




特别入籍(国民子女)对象及条件

○ 归化者(恢复者)的子女

- 以加入韩国国籍(恢复国籍)者的子女为对象,成年、未成年都适用

○ 未成年子女

- 成年前被领养到韩国国民的外国人

- 未成年时被领养,成年后想要获得入籍许可的人也属于特别入籍对象。

○ 国籍判定者的子女

- 被判定为拥有国籍的库页岛同胞二世的子女(库页岛同胞三世)。

- 被判定为朝鲜国籍者的子女

○ 非归化者子女

- 1998. 6. 13. 前韩国母与外国人父子法律婚姻关系所生的子女

- 韩国人认知的子女申请国籍时「民法」上成年的情况



申请特别入籍时提交的文件

[共同提交文件]

① 入籍许可申请书(附件2号),贴一张照片(3.5cm×4.5cm),手续费30万韩元

② 证明是外国人的文件

-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

- 外国人登录证或住所申报证或永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 (追加)中国同胞的情况:中国居民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分别出示原件)。

③ 海外犯罪经历证明书(须提交6个月内签发的)

④ 填写家庭关系登记簿所需的文件

- 亲笔拟定的家庭关系通知书

- 关于父母、配偶、子女、婚姻或未婚、领养等身份事项的申辩资料

* 以中国为例,中国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 父或母家 死亡时死亡公证或记载死亡事实的各国政府发行的证明书(中国的情况在亲属关系公证书上表示"已故")。

- 如果是朝鲜族,用韩式发音而不是原指音记载姓名时,可以证明是朝鲜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行的公文。

- 新指定出生月日时,原国籍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签发的证明书等有关出生月日的说明资料 [仅限于相关者的文件]

○ 归化者(恢复者)的子女

⑤ 父或母的入籍(恢复国籍)事实及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 必须提交一份归化(恢复国籍)或模拟的基本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个月内签发的《详细证明书》)。 会做的。)

- 在中国,亲速关系公证书(必须得到外交部认证)。

- 小时候和最近一起拍的照片(必要时提交)

- 除以上文件外,提交以下亲子关系证明补充资料

▪ 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书、离婚判决书、户籍证明、全家人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家庭关系证明资料

⑥ 入籍者的子女未满15周岁,对象的亲生父母没有维持婚姻关系时

- 可以说明亲权的资料(民事协议书、放弃亲权备忘录公证文件等)。

- 死亡诊断书、失踪宣告书等

- 确认未婚状态下出生事实的判决书、事由书等 ○ 未成年子女

⑤ 韩国父或母的未成年养子的证明材料

- 需提交韩国养父或养母的基本证明书、家庭关系证明书、领养关系证明书、婚姻关系证明书、居民登记副本(三个月内发放的"详细证明书")。

- 领养经过书(父母或母亲详细填写领养经过后签名)

○ 国籍判定者的子女

⑤ 证明父或母是韩国人的事实及亲子关系的文件

- 需提交韩国人父或母的基本证明书、家庭关系证明书、婚姻关系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个月内发放的"详细证明书")。

- 在中国,亲子关系公证书(须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 库页岛同胞的出生证明书、父母的婚姻关系证明书(需要确认阿波斯蒂尤或驻在国大韩民国公馆的领事确认)。

- 与韩国人父母或母亲一起拍摄的过去及最近照片等(必要时提交)。

- 除以上文件外,提交以下亲子关系证明补充资料

▪ 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书、离婚判决书、户籍证明、全家人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家庭关系证明资料

○ 非归化者子女

⑤ 证明父或母是韩国人的事实及亲子关系的文件

- 需提交韩国人父或母的基本证明书、家庭关系证明书、婚姻关系证明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个月内发放的"详细证明书")。

- 中国的亲子关系公证书(须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 与韩国人父母或母亲一起拍摄的过去及最近照片等(必要时提交)。

- 除以上文件外,提交以下亲子关系证明补充资料

▪ 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明书、离婚判决书、户籍证明、全家人常住人口登记表等家庭关系证明资料



※ 在特殊入籍的所有情况下,大部分都提交出生证明。

※ 好不容易预约到首尔的美国大使馆才不会补发出生证明书。 美国公民要想补发出生证明,必须向美国国务院提出补发申请。


委托人由于时间过长,出生证明书原件丢失,需要补办。

因为要从美国拿过来,所以情况并不容易。

所以作为证明亲子关系的文件,追加附加了对母亲和女儿的基因检查书。

※ 像我的话,申请特别入籍时,在任何情况下都会附上基因检查书。

因为这是可以证明是大韩民国国民子女的有力文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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