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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차동석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法人)联络事务所国内分公司的不同之处

已更新:3月1日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人在韩国开始事业的方法有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获得新股(包括设立法人)或现有股,或者根据《外汇交易法》设立外国法人的国内分店或联络事务所。 外国人以参与经营为目的投资1亿韩元以上,获得有表决权10%以上股份的新股或现有股时,在《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上被分类为外国人投资企业,这样设立的企业将被认定为根据《商法》设立的国内法人。

当地法人/外国法人国内分公司

与当地法人的设立和个人事业者登记适用《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作为外国人投资得到认可不同,设立国内分公司不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适用外汇交易法。



外国法人的国内分公司/联络事务所

外国法人的分店和联络办公室根据是否进行营业活动来区分,分店和联络办公室都可以进行外国法人或分店营业活动,但联络办公室可以从事市场调查、营销业务等。

与当地法人的设立和个人事业者登记适用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作为外国人投资得到认可不同,设立国内分公司不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适用外汇交易法。




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商法》设立的国内法人,其形式为合明公司、合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投资者主要设立的法人类型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法人设立程序


我们行政司事务所是专门负责出入境的法务部出入境信访代理机构。

设立外商投资法人、国内分店、联络事务所,还有

外国人驻在员D-7签证/外国人法人投资D-8签证准备想知道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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