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人在韩国开始事业的方法有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获得新股(包括设立法人)或现有股,或者根据《外汇交易法》设立外国法人的国内分店或联络事务所。 外国人以参与经营为目的投资1亿韩元以上,获得有表决权10%以上股份的新股或现有股时,在《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上被分类为外国人投资企业,这样设立的企业将被认定为根据《商法》设立的国内法人。
当地法人/外国法人国内分公司
与当地法人的设立和个人事业者登记适用《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作为外国人投资得到认可不同,设立国内分公司不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适用外汇交易法。
外国法人的国内分公司/联络事务所
外国法人的分店和联络办公室根据是否进行营业活动来区分,分店和联络办公室都可以进行外国法人或分店营业活动,但联络办公室可以从事市场调查、营销业务等。
与当地法人的设立和个人事业者登记适用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作为外国人投资得到认可不同,设立国内分公司不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适用外汇交易法。
外商投资企业是依照《商法》设立的国内法人,其形式为合明公司、合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外国投资者主要设立的法人类型为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法人设立程序
我们行政司事务所是专门负责出入境的法务部出入境信访代理机构。
设立外商投资法人、国内分店、联络事务所,还有
外国人驻在员D-7签证/外国人法人投资D-8签证准备想知道或
如有困难,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车东锡行政司事务所会尽快帮您处理业务。 谢谢。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