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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차동석

关于暂时解除保护的所有对象种类审查标准提交文件解除事由保证金身份担保人以及延长及取消

已更新:3月1日



不久前,我收到了关于暂时解除保护的咨询。

委托人是关押在保护所的非法滞留外国人的亲弟弟

被关在保护所的亲姐姐患有假鳞症候群的眼疾

症状是眼皮持续脱落,眼睛的眼压定期升高,视力持续下降的疾病,已经失去了70%的左眼视力。

最近接受了2次激光手术,而且即将进行大型手术。

因为医院手术费太贵,为了贴一分钱而不舒服地打工被揭发

因非法滞留、非法就业而被关进保护所。

※据悉,被收监的外国人的国籍是蒙古,他的眼部疾病在国内也要到大学医院才能治疗,蒙古目前没有可以治疗该病的医疗机构。

听到故事后,我最大限度地准备了包括可以申请暂时解除保护的医生意见书在内的证明资料,和委托人一起去了保护所。


那么今天我们就一一了解一下暂时解除保护的相关细节吧。



1. 暂时解除保护对象

出入境违法审查时,根据违反程度分为出国劝告、出国命令、强制驱逐。

接到出境命令时,在出境前存在需要整理的问题时

(例如,有财产整理债务关系时,诉讼中、接受治疗中、做生意时)。

虽然可以有时间整理,但是强制驱逐的话,会直接被关押在保护所,所以如果有问题,就不能有整理的时间。

可以说,强制驱逐对象外国人是暂时解除保护的对象。

申请暂时解除保护时,存入300万韩元以上2千万韩元以下的保证金,并设置居住限制、身份担保人等条件,根据情况一次最多可获得6个月的解除期限。

保证金可以在出国时返还,如果失去联系或在被赋予的期限内不出国,预存的保证金将无法返还。


2. 暂时解除保护的种类

1.一般解除:下达保护命令的事务所所长、办事处所长或外国人保护所长以他的权限决定暂时解除的处分


2. 特别解除:虽然不能满足一般解除的条件,但是认为有不得不暂时解除的相当理由而下达保护命令的所长提前向法务部长官报告后决定的处分


3. 申请暂时解除保护的资格

1. 被监护人( 被关押的本人)

2. 被保护者的身份担保人、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亲属、兄弟姐妹、家属、*辩护人

*(指可以辩护的人,不只是指律师)



4. 暂时解除保护审查标准

1. 因执行保护命令书或强制驱逐命令书,是否有可能对保护设施中保护的人的生命、身体造成重大威胁或无法恢复的财产损失。

2. 是否有可能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等国家利益

3. 被监护人的违法事实、年龄、品性、调查过程及保护设施中的生活态度

4. 是否有逃亡之虞

5. 是否有其他重大人道主义原因

※ 重大人道主义思维

- 是否属于患者、孕妇、老弱者、未成年人等。

- 考虑到被保护者的健康状况等,保护是否合适。

- 被监护人抚养未满18岁的儿童时,除被监护人以外。 有没有人抚养儿童

- 是否有不能立即遣返的理由等是否有可能被遣返到韩国以外。


5. 暂时解除保护提交文件

1. 暂时解除保护申请书

2. 暂时解除请求事由证明资料

3. 保证金缴纳能力说明资料



6. 暂时解除保护的理由

1. 治疗目的

- 需要医生的诊断书或医院诊疗事实确认书

2. 涉讼

- 被保护者是诉讼的原告,诉讼价值在1千万韩元以上。

- 被监护人为了执行诉讼有必要外出6天以上。

- 应该不是对保护命令、强制驱逐命令提出诉讼或行政审判的情况。

- 提交诉状复印件、起诉证明院

- 被监护人作为诉讼价值1千万韩元以上的诉讼当事人,从法律救助公团得到救助决定时,提交法律救助决定书复印件。

3. 租赁保证金相关

- 租赁合同的真实性

- 租赁保证金在1千万韩元以上

- 租赁人因回避返还保证金等原因,在被保护状态下很难期待返还保证金的情况。

4.拖欠工资相关

- 拖欠工资在1千万韩元以上

- 雇主的拖欠工资确认书或支付保证书,劳动部发放的拖欠款确认员中有一人。

- 被保护状态下拖欠难以期待工资请求及领取的情况。

5. 配偶或直系亲属等在国内死亡时

- 死亡诊断书、住院治疗事实确认书等


7. 保证金存放

※ 考虑到以下条件,决定300万韩元以上2000万韩元以下的保证金存款。

- 准备存入保证金的人的资产状况

- 被请求暂时解除的被保护者的出席担保可能性

- 违法事由及程度、次数、动机及结果、是否有固定的居住地和身份担保人

- 被监护人家属是否在国内滞留,保护设施内的生活态度

- 因健康状态等原因在保护设施中继续生活的可能性


8. 身份担保人的资格及限制

- 大韩民国国民

- 外国人登记后合法居留的外国人

- 身份担保人过去未履行暂时解除其他被监护人身份担保责任时,最低保证金在500万韩元以上。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限制其身份担保人资格。

1. 以身份担保申请日为准,近一年内存在未履行身份担保责任的事实时。

2. 被担保外国人的所属机关、团体或企业的负责人为身份担保人时,自身份担保申请之日起最近1年内有3次以上未履行身份担保责任的情况。



9. 暂时解除保护的延长

1.申请暂时解除保护的延长文件

- 延长保护日期申请书

- 能说明延长期限是不得已的资料 2.保护暂时解除延长审查标准

※ 考虑到以下事项,可以延长许可,一次延长许可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 努力消除要求暂时解除的事由及其结果

- 申请延长解除期限的事由

- 其他暂时解除期限延长的不可避免性

10.暂时解除保护

※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保护暂时解除可能会最小化。

1. 暂时解除事由消失时

2.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出席义务时

3. 被认定为在逃或有可能逃跑时。

4. 暂时解除保护请求书上的请求理由被查明是虚假的时

5. 违反其他临时解除条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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