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来发布一下最近进行的蒙古留学生父母邀请事例。
首先申请人是居住在水原的博士生蒙古男留学生。
访问我的办公室,询问有没有办法邀请父母。
邀请至今为止为了照顾在异国学习的自己而辛苦的父母,计划让虽然时间很短但上了年纪老迈的父母在韩国接受治疗,并让他们在韩国到处旅行,尽孝道。
得知情况后,我以留学生父母邀请签证(F-1-15)进行了签证发放认证申请。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留学生父母邀请签证(F-1-15)的对象条件提交文件。
※ F-1-15留学生父母邀请签证是短期签证,给予90天以内的滞留时间。
优秀人才、投资者及留学生父母邀请签证(F-1-15)
1. 邀请人条件
① 优秀人才
- 采访(D-5)、驻在(D-7)、企业投资(D-8)、贸易经营(D-9)、教授(E-1)~作为特定活动(E-7)资格者,年收入是上一年度GNI2倍以上者
• 维持相应资格的活动范围,包括变更为其他滞留资格(F-2、F-5等)的情况
• 在国内大学取得学士学位以上后变更为上述滞留资格者
年收入超过前一年GNI时允许
② 投资者
-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外汇交易法、投资移民制等,在国内投资3亿韩元以上后,
连续在国内滞留6个月以上外国人。
③ 留学生
- 在国内大学攻读硕士、博士课程并滞留6个月以上者
• 但是,包括被邀请者在内,邀请者陪同家属超过3人时
除学费外,上一年度GNI在50%以上 证明国内拥有相应的年度滞留经费
2.被邀请者条件
- 邀请人或其配偶的父母,最多可同时滞留2人以内
提交材料
邀请方准备文件 | 被邀请方准备文件 |
❍ 签证发放认定申请书(附页第21号格式 - 贴一张被邀请人的3.5cm×4.5cm护照用照片 ❍ 邀请人的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 身份保证书(另行格式) ❍ 邀请事由书 - 记载不参加就业活动的内容 ❍ 年收入/投资金/滞留经费证明文件 ❍ 可添加的文件 - 优秀人才变更为其他资格时,维持现有资格活动范围的文件 - 国内大学硕士、博士生在校证明 | ❍ 护照复印件 ❍ 家庭关系证明文件 |
※ 是基本提交文件。
特别是留学生父母邀请签证的F-1-15,
被邀请人(父母)非法滞留、非法就业的情况太多,审查非常严格(特别是不体束21个国家)。
除了基本提交文件外,为了防止非法滞留、非法就业,还有为了证明经济能力,需要提交追加补充文件的情况占大多数。
特别是根据申请的个人状态要求的追加补充文件也各不相同,建议与专家商谈后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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