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以地方自治团体为对象发表了地区特色型签证事业(F2R,F4R)公告。
许可行业、许可人员是地方自治团体提议的部分,因此相关内容尚未公布。
但是申请对象及条件等与去年相比有变化的部分,最大的变化是以下3个。
- E-9中不能申请F-2-R
- F-2-R 禁止重复支援(重复支援时,取消许可及限制本年度受理)
- 1年内限制营业场所变更(仅限休业、停业等例外事由时,经车体推荐后方可变更)
大致改变了3种内容 在F2R申请中
预计会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
排除私人意见,以公告文的内容为基础,干净利落地确认一下内容。
F-2-R签证(地区优秀人才)
1. 大赏
- 得到地方自治团体推荐的合法滞留外国人
※ 资格变更限制对象
技术培训(D-3),一般培训(D-4),酒店娱乐(E-6-2),季节性工作(E-8),非专业就业(E-9),船员就业(E-10),其他(G-1),旅游就业(H-1)
2. 基本条件
① (韩国语能力)韩国语能力考试3级以上(进修社会综合项目3阶段以上)
※ 从2025年开始,韩国语能力考试将提升至4级或4级以上社会统合项目
② (遵守法律秩序)犯罪经历, 确认违反出入境管理法令的履历等
③ (收入或学历)两者中只满足一个(延长滞留时间时国民人均GNI需要70%以上)
- 收入:上一年度国民人均GNI 70%以上(以申请日为准,上一年度未发表GNI时,适用前上一年度为准)
- 学历:拥有国内专业学士学位以上者
④ (就业/创业)以申请日为准,已确定在人口减少地区内就业/创业。
※ 必须在最初许可的工作处工作1年以上,因营业场所休业、停业等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经地方自治团体推荐可变更工作处
⑤ (居住)在事业对象地方自治团体居住及就业原则
※ 但是 在地方自治团体内居住或就业、创业中,如果只允许其中一个,在事业计划书中提出其必要性等根据(必须得到法务部的批准才能适用)。
⑥ (期间)以在人口减少地区居住5年以上及就业、创业为条件发放签证,违反者取消滞留资格。
⑦ (国籍)地方自治团体推荐的地区优秀人才的特定国家比率不超过地方自治团体配额的40%
※ 计划从2025年开始,不超过地方自治团体配额的30%。
⑧ (禁止重复支援)重复支援时,取消许可及限制本年度受理
3. 随家人
▶ 可邀请地区优秀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及配偶就业、创业
① 随行家属也需要满足人口减少地区的居住条件
② 邀请同伴家属时要求收入条件(被邀请人4人以上时GNI1倍)
③ 配偶(F-1)可事先通过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进行就业活动(单纯允许劳务),建议首次资格变更后2年内完成社会统合第2阶段以上(2年内未完成社会统合第2阶段以上时,滞留时间限定为6个月)。
④ 小学、初中、高中在校年龄的子女在居住地内学校就读是必须的
4. 实况调查
① 居住(F-2)资格变更后检查收入活动实绩及居住实态,决定是否延长滞留时间
※ 未满足条件时取消资格
※ 延长滞留期限时,检查滞留情况,以2年为单位给予(首次资格变更时1年)
5. 各类比较
6. 人口减少地区指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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