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将发布关于不久前进行的E7签证(海外营业员)的工作处变更事例。
委托人是大学毕业不久的中国籍女留学生(海外营业员职业),在以中国为对象的批发零售服装企业以E7签证工作。
但是本来上班的公司因为新冠疫情财政恶化,5名职员中只剩下2名。 问题是拖欠职员(委托人)工资两个月,看不到代表人,即使委托人发Kakao Talk也没有回复。
最终委托人对拖欠工资向雇佣劳动部举报,
决定从希望招聘自己的公司重新进入公司。
然后委托我变更E7签证工作地点。
那么今天先了解一下工作地点E7签证变更申报许可
让我们了解一下E7签证职业中最常见的职业之一的海外营业员。
工作地点变更追加申报
资格条件
- 除销售事务员等14个职业以外的特定活动(E-7)资格持有者,变更为外国人登记后滞留者,具备在追加的工作场所活动所需的资格条件者。
※即使具备资格条件,但因本人归责事由被解雇或中途退休的人,未得到原告雇主的通敌同意者除外
申报程序
- 申报义务人(外国人)自申报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厅(事务所、办事处)长申报
※ 因为要在护照上贴上工作地点变更、追加申报贴纸或申报人盖章、记载,所以以访问申报为原则
※ 出于善意保护雇主和维持滞留秩序的目的, 因本人归责事由被解雇或中途退休的 请注意,如果没有原雇主的同意,将被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工作地点变更许可或签证发放认证书申请对象)。
变更工作地点的追加许可
适用对象
因各雇佣企业许可人员限制等需要事前管理的
- 机械工程技术人员(2351),
- 制图员(2395),
- 海外营业员(2742)中海外在线商品销售员,
- 设计师(285),
- 销售事务员(31215),
- 厨师长及厨师(441),
- 顾客咨询事务员(3991),
- 酒店接待员(3922),
- 医疗协调员(S3922),
- 养殖技术人员(6301),
- 造船焊工(7430),
- 熟练技能分数制从业人员[根基产业熟练技工(S740),
- 农林牧业熟练机能人(S610),
- 一般制造企业及建设企业熟练技工(S700)
提交材料
① 休业、停业事实证明书、拖欠工资相关公共证明文件、能够证明销售减少等经营恶化事实的附加税申报书等(相关文件中的1种)。
② 原雇主的转会同意书(休、停业、拖欠工资等不当行为、违反雇佣合同条件的行为、工作到雇佣合同期满的情况除外)。
③ 审查新雇用合同企业资格条件等的文件
(申请签发签证认证书时,按照附件提交)
正如所观察到的,海外营业员(2742)中海外在线商品销售员是变更工作地点前必须得到许可后离职的职业之一,申请工作地点变更许可时,还要追加提交身份保证书。
※不是网上商品销售员而是海外营业员的话,15天内申报
委托人在标准中查看提交文件。
委托人以拖欠工资为由变更工作地点,因此
不需要原雇主的转会同意书,这是工作场所变更申报许可的最重要文件之一。
但是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明文件是必须的吧?
那么,哪些文件可以成为拖欠工资的证明文件呢?
最强有力的文件之一是申报拖欠工资的管辖雇佣劳动部发行的拖欠金品确认院。
我们来看一下提交文件③号。
"可以审查新雇用合同企业的资格条件等的文件。
(申请签发签证认证书时,按照附件提交)"。"
是什么意思呢,E7签证滞留资格变更或申请签证发放认证时,要按照提交的文件重新提交。
"也不是办理E7签证,而是工作处变更申报或许可,为什么还要提交签证时提交的文件呢?"
虽然可以这么想,但E7签证本身的特性本身就是因为公司雇佣申请人的原因而发放签证的典型的工作签证。
因为更换了公司,所以认为需要重新接受审查的话,理解起来会比较方便。
还有就是工作地点变更,招聘的公司引进领域和申请人的专业及履历。
有一致的部分才能变更工作地点。
※申请人的条件不变。
但是因为公司换了,所以要仔细观察公司的要求。
例如,以前的公司(公司+申请人的组合)最理想的是海外营业员,如果按照海外营业员代码办理了E7签证,那么新跳槽的公司也必须具备聘用海外营业员的资格条件,才能聘用申请人为海外营业员。 如果不具备可以聘用为海外营业员的条件,就要查看其他职业。
而且如果职业种类发生变化,就要重新准备相应职业的提交文件。
那么,让我们了解一下海外营业员的对象及条件以及提交文件。
※ 作为参考,以下提交文件不仅是工作地点变更申报许可,如上所述,首次申请海外营业员E7签证时(在国内将滞留资格变更为E7签证时)也同样需要文件。
E7签证海外营业员
❍ (职业说明)
- 向海外客户销售商品所需的营业活动和向海外销售者进口商品的营业活动,以及通过其他海外营业活动为加强国家竞争力做出贡献的人。
※ 为了通过网络向海外销售各种商品,在网上商城选定要销售的商品并进行登记、管理库存、应对顾客咨询、为发送订购商品而全面管理业务的人。
❍ (可引进职业示例)
- 海外营业员、贸易营业员、进出口营业员※ 引进限制:贸易事务员(3125)
- 引进限制:国内购物中心销售员、管理销售商品的人及配送的 负责包装商品的人员,贸易专员(3125)
❍ (发放雇佣推荐书)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KOTRA,贸易协会)*
* 每个雇佣企业或企业允许人员的特例标准适用对象必须要有雇佣推荐书
❍ (国民雇佣保护审查标准)适用对象
- 外商投资企业、特殊语言地区对象出口企业另行适用标准
- 适用雇佣企业条件及每个企业允许人员等保护国民雇佣的审查标准,但外国人投资企业、特殊语言地区对象出口企业适用特例*
* (年销售额10万美元以上+国民雇用人员1人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年销售额10万美元以上+特殊语言地区对象出口企业)允许雇用1名外国人。
* 特殊语言地区对象:每年50万美元以上的出口企业:允许在国民雇佣人员的70%范围内雇用外国人
- (其他事项)企业规模、雇佣比率、最低工资等没有其他国民雇佣保护内容时,全面适用一般标准
❍ (资格条件、签证发放及滞留管理等)适用一般标准
◈ 海外营业员单独适用:海外在线商品销售员
(海外营业员、贸易营业员、进出口营业员适用上述现有规定)
❍ (雇佣企业条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ⅰ 业态为贸易业(贸易协会注册企业)
ⅱ 前一年海外出口业绩将达50亿以上
ⅲ) 为销售员具备办公空间(远程工作、派遣工作不承认)。
❍ (学历及经历条件)适用其他条件
ⅰ 国内专业学士以上学历者
ⅱ) 拥有海外学士学历,在相关领域工作经历1年以上的人或硕士学历以上的人
❍ (资格条件)
- 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3级以上资格证持有者
❍ (签证发放及滞留管理等)) 适用一般标准,但强化事后管理
- (签证签发认证书)签发滞留期限上限为1年的单搜查证
- (延长滞留期限)审查延长滞留期限时,确认前一年的工资记录,未满足工资条件时限制滞留许可等
․ 对条件不齐全的外国人给予缩短延长许可期限
․ 对未按照提交的雇佣合同支付工资、违反、滥用工资的相关企业,限制新邀请(就业)
- (变更工作地点)因工作地点变更及追加限制、停业及经营恶化等原因不得已变更工作地点时,出境后签发签证后再次入境
- (资格外活动)资格外活动许可限制
- (追加提交文件)贸易业绩凭证、办公空间确保凭证、 韩国语能力证明文件
❍ (允许人员标准):仅限于前一年出口业绩超过50亿韩元的情况。
- 业绩在50亿以上~100亿以下时最多40名以内
- 业绩超过100亿韩元时,不限制人员。 但是,允许相关领域雇佣人力在70%以内
提交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统一申请书(格式)
※变更滞留资格时(重新发放外国人登记证时)贴上护照照片
4.滞留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或滞留期限结束预告通知书)
*过期时:煤气、电、月租收据
*他人提供住宿时:住宿提供确认书名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收入金额证明院(申请人)
*如果上年度收入金额证明院尚未发放,劳动收入源泉征收收据
6.外国人职业及年收入金额申报书(申请人)
7.雇佣合同复印件
8.学位证、话题成绩证明书、资格证等(申请人)
9.营业执照、法人登记簿副本(公司)
10.身份担保徐、雇主身份证复印件(公司)
11.雇用保险加入者名单(公司)
12.增值税证明来源,财务报表(公司)
※ 新法人时法人账户交易明细(3个月)
13.缴纳明细证明、纳税证明、地方税纳税证明(公司)
14. 雇佣事由书(人力活用计划书)(格式) * 必要时请发放雇佣推荐书(由主管部门签发)
15.海外销售相关合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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