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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家相片차동석

D7签证(派遣/驻在)延长许可对象条件提交文件与D8签证的不同点

已更新:3月1日



今天上午在世宗路出入境延长了D7签证。

申请人是我负责签证业务的德国企业国内分公司的管理人员,也是我以D7签证(派遣)申请签证发放认证并邀请的人。

这次因为滞留期限临近,所以再次委托了延长代理.



首先对于很多人混淆的D7签证和D8签证的不同点 还有D7签证的对象

↓请在下面的链接中确认




从D7签证对象来看,企业投资

即,明示了符合D8资格的情况将被排除在D7签证发放之外。

给您简单说明一下。

如果外国企业申报设立国内分公司后(营业所登记),持有国内分公司设立许可证,则属于D7对象。

而且申报外国人投资后,经过投资金汇款、法人登记程序,持有外资企业登记证的话,属于D8对象。

事实上,D8签证和D7签证的最大区别在于,D8必须无条件以投资1亿韩元以上的外汇的名义进入国内,但"D7没有规定的投资资金条件"。

但是D7签证是在国内首次设立分公司,派遣人力(专门人力)到分公司的情况。

首次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事业计划书。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按照事业计划书中的内容引进事业所需的运营资金。

格里格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邀请其他专业人才(签证发放认证)或现有专业人才延长D7签证时,如果国内分公司有充分的销售业绩,可以免除引进运营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另外,如果D8签证是外国企业在国内设立分公司(外商投资法人),那么设立的外资法人可以邀请总公司或同一子公司的职员办理D8签证。

在这种情况下,附加了每1亿投资金1名、每100亿年销售额1名、每10亿年纳税业绩1名的条件,必须有总公司的派遣命令书。

但是像D7签证一样,不一定非得是专业人才。

※外国企业在国内设立法人的,即法人设立法人的,方可按上述条件申请D8派遣签证。 外国人个人在国内设立法人的情况不适用。

但是D7签证必须符合上面明示的必需专业人才才能进入韩国。


那么这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延长D7签证时需要的基本提交文件。


D7签证延期递交材料

① 护照、外国人登录证、综合申请书

② 居留地证明文件

- 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簿副本等

- 获得住宿时:居住住宿提供确认书+提供者的身份证前、后复印件

(提供者身份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不同时:追加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登记簿副本)。

③ 外国人职业申报表

④ 派遣命令书(外国总公司发行)或外国总公司在职证明书

⑤ 国内分公司设立许可书复印件或联络事务所设立许可书复印件(外汇银行发行)。

⑥ 营业资金引进实绩证明文件:外汇购买证明书、租赁合同等

⑦ 个人纳税事实证明文件(个人纳税事实证明书原件或劳动所得源泉征收收据(去年)或收入金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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