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D7签证大致分为两个部分。
1.外国企业向国内设立的分公司派遣外国职员的情况为D-7-1。
2.将韩国法人设立的海外分公司的外国职员派遣到国内总公司的情况为D-7-2。
※作为参考,D-7-1、D-7-2两者都是相同的。 派员进境应具有1年以上的本地工作经历。
那么,如果外国企业向国内设立的分公司派遣外国职员,首先查看D-7-1的对象及提交文件。
D-7-1对象(外国企业向国内分公司派遣职员时)。
◆ 在外国公共机关、团体或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其他事业所等工作1年以上的人,被派遣到大韩民国的子公司、子公司、分店或事务所等作为必需专业人力工作的人。
但是,符合企业投资(D-8)资格者除外,
1) 想要从事国家基础产业或国策事业时
2) 营业资金引进业绩在5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企业派遣到国内分公司的必要专业人力的情况
不适用1年以上工作条件。
申请D-7-1签证时提交的文件
① 签证签发认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
② 邀请事由书
③ 证明是必需专业人才的文件
- 履历表、经历证明等
④ 在外国公司等在职证明
⑤ 派遣命令书
⑥ 国内分行等设立证明文件
- 分公司或联络事务所设立许可书复印件或申报受理书复印件
⑦ 证明分公司或联络处正常运作的文件
- 营业资金或联络事务所运营资金引进实绩
- 如果是新的,分公司或联络事务所运营计划书、纳税实绩等
※ 对于国内没有纳税义务的非营利联络事务所,以联系事务所运营资金引进业绩等纳税业绩。
如观察本一样,被告1年以上工作经历必需专业人才,必要时可以申请D7签证,必须申请D7签证,并证明(在经历证明)、派遣命令书)、派遣命令书等。
必需专业人才种类
1.高级职员(EXECUTIVE)
- 在组织内第一时间指挥组织管理,在决策上广泛行使权力,作为该企业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只接受董事会、股东的一般指挥/监督者。
(高管不能直接执行与服务的实际供应或组织服务相关的业务)。
2.高级经理(SENIOR MANAGER)
- 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或部门单位组织的目标和政策,拥有计划/指挥/金督相关权限和对职员的雇佣和解雇权或推荐权,决定/监督/控制其他监督职/管理职从事者的工作或对日常工作行使裁量权的人。
(不包括被监督人非专业服务提供者的一线监督人,也不包括直接从事服务供应行为的。
3.专家(SPECIALIST)
- 具有相关企业服务的研究/设计/技术/管理等必需的高度专业和独占性经验和知识的人
D7签证与D8签证的不同之处
D8签证是外国法人或外国个人申报外国人投资后,在国内设立新法人,投资1亿以上外汇或向已设立的国内法人或国民运营的个人企业投资至少1亿以上外汇申请的签证。 因此,即使拥有外国人投资企业登记证,也分明是国内法人,对国内外所有收入都有纳税义务。
※ 投资国民经营的个人企业时,必须拥有投资企业出资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在营业执照上与韩国人登记为共同代表。 而且作为共同事业者的国民的事业资金也要达到1亿韩元以上
但是D7签证是外国企业申报设立国内分公司后,在国内设立分店(营业所)或联络事务所,派遣总公司分公司等职员时申请的签证(D8签证也可以根据一定条件派遣职员),因此总公司是在海外的外国法人,只对国内源泉收入承担纳税义务。
另外,虽然不像D8签证那样需要一定以上的投资资金,但需要引进运营资金的业绩,如果是新分公司,就要制定运营计划书(事业计划书)。 (D8签证也是新法人时提交事业计划书)
※ 以进行有收益的营业活动为目的时,必须设立分行(Branch),如果不进行营业活动,单纯进行市场调查、业务联系、研究开发等,可以设立联络事务所(Liaison office)。
D-7-2对象(将韩国法人设立的海外分公司的外国职员派遣到国内总公司时)。
◆ 上市法人(包括KOSDAQ上市法人,下同)或公共机关设立的海外当地法人或在海外分店工作1年以上者,被派遣到大韩民国的总公司或总店提供专业知识、技术或技能的人。
-但是,上市法人的海外当地法人或海外分行中,总公司的投资金额或营业基金不足50万美元的情况除外。
1.必须是上市法人。 非上市法人则不适用。
2.也必须是境外当地法人或分支机构(Branch)的工作人员。
联络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派遣对象。
三、总公司投资50美元以上或拨付营业资金的。
※ 公共机构不适用投资金额要求。
D-7-2 派遣职员的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事项
· 在海外分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人
· 专业知识、技术或技能拥有者
· 原则上以科长或高级研究员级以上职员为对象
· 当事人不仅要在总公司担任专业人才,还要有在海外分公司担任1年以上专业人才的经历
申请D-7-2签证时提交的文件
① 签证签发认定申请书、护照复印件、标准规格照片1张
② 邀请事由书
③ 证明是必需专业人才的文件(履历书) 经历证明书等)
④ 总公司的全部登记事项证明书
⑤ 海外直接投资申报受理书或设立海外分店申报受理书
⑥ 海外汇款确认证明文件
⑦ 海外分公司的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
⑧ 总公司的纳税事实证明
⑨ 人事命令书(派遣命令书):应该是明确派遣期限的命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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