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ver-site-verification: naver645718050cfa7c4a213149ccba1dbe2a.html D7签证(D-7-1, D-7-2)驻在员签证对象条件提交文件与D8签证的区别在于必需专业人才?
top of page
  • 作家相片차동석

D7签证(D-7-1, D-7-2)驻在员签证对象条件提交文件与D8签证的区别在于必需专业人才?

已更新:3月1日

今天我们将了解D8签证和D7签证的不同之处,以及外国企业向国内分公司派遣职员时可以申请的D-7-1签证的对象及提交文件和对象的必要专业人力,并了解韩国法人设置的海外分公司的外国职员派遣到国内总公司时可以申请的D-7-2签证的对象及条件以及提交文件。



首先,D7签证大致分为两个部分。

1.外国企业向国内设立的分公司派遣外国职员的情况为D-7-1。

2.将韩国法人设立的海外分公司的外国职员派遣到国内总公司的情况为D-7-2。

※作为参考,D-7-1、D-7-2两者都是相同的。 派员进境应具有1年以上的本地工作经历。

那么,如果外国企业向国内设立的分公司派遣外国职员,首先查看D-7-1的对象及提交文件。


D-7-1对象(外国企业向国内分公司派遣职员时)。

◆ 在外国公共机关、团体或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其他事业所等工作1年以上的人,被派遣到大韩民国的子公司、子公司、分店或事务所等作为必需专业人力工作的人。

但是,符合企业投资(D-8)资格者除外,

1) 想要从事国家基础产业或国策事业时

2) 营业资金引进业绩在5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企业派遣到国内分公司的必要专业人力的情况

不适用1年以上工作条件。


申请D-7-1签证时提交的文件

① 签证签发认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

② 邀请事由书

③ 证明是必需专业人才的文件

- 履历表、经历证明等

④ 在外国公司等在职证明

⑤ 派遣命令书

⑥ 国内分行等设立证明文件

- 分公司或联络事务所设立许可书复印件或申报受理书复印件

⑦ 证明分公司或联络处正常运作的文件

- 营业资金或联络事务所运营资金引进实绩

- 如果是新的,分公司或联络事务所运营计划书、纳税实绩等

※ 对于国内没有纳税义务的非营利联络事务所,以联系事务所运营资金引进业绩等纳税业绩。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必须要有专业人才才能申请,申请D7签证时需要用文件证明。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必需专业人才吧。


必需专业人才种类

1.高级职员(EXECUTIVE)

- 在组织内第一时间指挥组织管理,在决策上广泛行使权力,作为该企业的最高层管理人员,只接受董事会、股东的一般指挥/监督者。

(高管不能直接执行与服务的实际供应或组织服务相关的业务)。

2.高级经理(SENIOR MANAGER)

- 负责制定和实施企业或部门单位组织的目标和政策,拥有计划/指挥/金督相关权限和对职员的雇佣和解雇权或推荐权,决定/监督/控制其他监督职/管理职从事者的工作或对日常工作行使裁量权的人。

(不包括被监督人非专业服务提供者的一线监督人,也不包括直接从事服务供应行为的。

3.专家(SPECIALIST)

- 具有相关企业服务的研究/设计/技术/管理等必需的高度专业和独占性经验和知识的人



D7签证与D8签证的不同之处

1. D8签证是外国投资者购买韩国法人(至少1亿以上)或

这是向韩国企业(至少3亿韩元以上)投资外汇后发放的签证。

因此,即使拥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也是无可争辩的国内法人。

国内外所有收入都有纳税义务。

但是投资1亿的话,很难找到接受的韩国法人。

大部分投资资本人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法人,并获得营业执照。

但是D7签证是海外企业在韩国设立分店或联络事务所。

这是派遣员工时签发的签证。因此总公司是海外的外国法人

仅对国内源泉收入承担纳税义务。

最大的差异是虽然不像D8签证那样需要投资金,但如果是新分公司的话。

要做好运营方案(项目计划书)。

※ 以跟随收益人的营业活动为目的时,必须设立分店(Branch)。

不进行营业活动,单纯的市场调查、业务联系、研究开发等可以设立联络事务所(Liaison office)。

那么这次如果将韩国法人设置的海外分公司的外国职员派遣到国内总公司,我们将了解一下D-7-2的对象及提交文件。


D-7-2对象(将韩国法人设立的海外分公司的外国职员派遣到国内总公司时)。

◆ 上市法人(包括KOSDAQ上市法人,下同)或公共机关设立的海外当地法人或在海外分店工作1年以上者,被派遣到大韩民国的总公司或总店提供专业知识、技术或技能的人。

-但是,上市法人的海外当地法人或海外分行中,总公司的投资金额或营业基金不足50万美元的情况除外。

1.必须是上市法人。 非上市法人则不适用。

2.也必须是境外当地法人或分支机构(Branch)的工作人员。

联络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派遣对象。

三、总公司投资50美元以上或拨付营业资金的。

※ 公共机构不适用投资金额要求。

D-7-2 派遣职员的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事项

· 在海外分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人

· 专业知识、技术或技能拥有者

· 原则上以科长或高级研究员级以上职员为对象

· 当事人不仅要在总公司担任专业人才,还要有在海外分公司担任1年以上专业人才的经历


申请D-7-2签证时提交的文件

① 签证签发认定申请书、护照复印件、标准规格照片1张

② 邀请事由书

③ 证明是必需专业人才的文件(履历书) 经历证明书等)

④ 总公司的全部登记事项证明书

⑤ 海外直接投资申报受理书或设立海外分店申报受理书

⑥ 海外汇款确认证明文件

⑦ 海外分公司的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

⑧ 总公司的纳税事实证明

⑨ 人事命令书(派遣命令书):应该是明确派遣期限的命令书

81 次查看0 則留言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