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C4签证(短期就业)之一的C-4-5的种类对象提交文件。
C4签证是90天以下的短期签证。
因此,与其他短期签证(C3签证)一样,这是由当地韩国大使馆酌情发放的签证,因此原则上应由当地大使馆申请签发签证。
而且如果没有出国的船舶、航空或其他不得已的理由(例如有政府协助公文等),就不能延长超过90天,这一点也与C3签证相同。
※如果在90天内获得滞留期限许可后入境,如有任何需要延长的理由,最多可延长90天。 关于这部分建议咨询专家。
另外,与同为短期签证的C3签证的最大区别在于通过收益活动获得报酬或津贴。
C3签证中,以短期研修为目的入境时,可以获得不超过体制费的经费,但由于C3签证本身不是就业签证,原则上不能进行在国内发生收益的就业活动。
相反,C4签证顾名思义就是短期就业签证,目的是进行收益性活动。
因此,无论申请哪种C4签证,申请C4签证时都必须附上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等包含报酬、津贴内容的合同书。
关于支付报酬或津贴,可以根据C4签证种类,由签订合同的韩国方面支付,如果海外企业派遣,当地海外企业也可以支付。
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C4签证的种类和对象提交文件。
1. 进口机械等的安装、维修、造船及产业设备制作、监督
※ 报酬、津贴不仅可以在国内领取,还可以在海外领取。
◆ 提交文件◆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劳务合同(或购买合同、事业承揽合同等)复印件
③ 派单或出差命令书
④ 邀请公司营业执照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 居住宿舍提供确认书:邀请公司提供住宿时
⑥ 被邀请人的相关业务相关证明文件:在职证明书、经历证明书等
2. 在英语训练营等地进行90天以下的会话指导
※ 在终身教育设施登记(申报)位置以外的设施中,为运营夏令营而邀请(聘用)外国讲师时,不允许发放签证。
- 在没有申报终身教育设施的场所进行授课是违反学院法的,
- 以小学、初中生为对象进行教学的学校,成为
不注册进行教学的情况也是违反学院法的。
◆ 提交文件◆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学位相关验证文件(以下事项中选1)
- 学位证复印件(确认APOSTIU或确认大韩民国驻海外公馆领事)
- 相关大学发行的学位取得证明书(Apostiu确认或大韩民国驻海外公馆领事确认)。
- 记载取得学位事实的毕业证明书(Apostiu确认或大韩民国驻海外公馆领事确认)。
③ 犯罪经历证明书(确认韩国驻海外公馆的领事)
④ 雇佣合同
⑤ 营业执照 法人登记簿副本或教育机构设立相关文件
⑥ 终身教育设施登记证等终身教育设施申报修理、指定相关文件
⑦ 英语夏令营运营日程表及授课时间表(标记相关外国人参与时间)
3. 参加演出、广告、时装模特等就业活动或运动比赛、围棋比赛、歌谣比赛等
※ 包括通过作品销售等产生收益的展示会参加美术家等。
◆ 提交文件◆
1.根据演出法进行演出时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影像物等级委员会(济州特别自治道为济州特别自治道知事)的演出推荐书(免除推荐除外对象演出)。
③ 演出计划书
④ 被邀请人是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书
2. 在酒店、娱乐场所等进行演出或演艺活动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影视作品等级委员会的演出推荐书
- 观光场所的演奏、歌谣、杂技、魔术等的演出推荐为"驻韩美军8军营内俱乐部,
- 除"三级以上旅游饭店、旅游游船、度假公寓、旅游剧场娱乐业、外国人专用饭店和国际会议设施的配套设施"外,不推荐。
- 但是,在旅游场所中,根据演出法令的规定登记的演出场(例如华克山庄酒店、釜山乐天酒店等)的游行表演、音乐剧等具备歌舞要素的演出和游园设施(例如爱宝乐园、乐天世界、首尔乐园等)以及国际会议设施的附属设施(COEX BEXCO等贸易展示场及乐天凯悦等特级酒店)的"歌舞"也值得推荐。
③ 演艺活动计划书
④ 资格证明书或经历证明书,
⑤ 身份保证书
⑥ 被邀请人是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参加运动比赛、围棋比赛、歌谣比赛等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主办方签发的邀请函或参加确认书
③ 记载参加活动时支付的报酬或津贴等的合同书等-邀请函等记载其内容时省略提交
4.广告模特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营业执照
③ 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登记证
④ 增值税征税标准证明
⑤ 纳税证明
⑥ 其他证明企业健全性的文件
⑦ 雇佣合同、身份保证书、简历、监护人同意书(未成年时)。
⑧ 广告拍摄时装秀相关合同(按广告件数提交)
- 广告商邀请企业签约时: 广告主↔邀请企业、邀请企业外国人各一份(共2份)。
- 广告代理公司邀请企业签约时:广告主广告代理公司、广告代理公司、邀请企业、邀请企业外国人各一份(共3份)。
※ 合同必须包含事项:货款支付方法、权利义务关系(著作权)、合同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⑨ 广告拍摄·时装秀相关模特使用概要(广告主制作),国内活动计划书
⑨ 其他能证明型号专业性的文件
⑩ 之前邀请的外国人国内活动明细、回国与否等凭证
- 如有相应事项,仅限该公馆签证申请案
※ 必须接受领事采访
<优待审查标准>
邀请企业 | 作为模特专业管理公司,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 ‣ 法人事业者 ‣ 大众文化艺术企划业注册 ‣ 最近3年内最少5亿韩元以上的销售业绩 ‣ 最近3个月雇用5名以上国民正式员工 ‣ 工作经历5年以上(或代表理事的同行业从事经历5年以上)。 ‣ 营业执照上不存在批发、零售业等无关的行业,只登记在管理、娱乐、模特代理等相关行业。 ‣ 不存在滞纳事实 |
外国人 | 非法滞留多发告示的国家,不会是其他违法的高危国家 非法滞留多发告示国家:中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越南、蒙古、泰国、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印度、缅甸、尼泊尔、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基尔基斯坦、乌克兰、尼日利亚、加纳、埃及和秘鲁 |
5. 其他情况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主管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的雇佣推荐书或证明雇佣必要性的文件
※ 雇佣推荐书:广播通信委员会对出演者等的雇佣推荐书等
※ 证明雇佣必要性的文件:所属协会(联盟)对职业足球选手等运动员、教练、裁判等的雇佣推荐书、主管处长官的协助公文、邀请团体(者)的邀请事由及活动计划书或事业计划书等。
③ 被邀请人是未成年人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书
以教授(E-1)或特定活动(E-7)资格对象进行讲课、演讲、研究活动的人(研究生或相关领域专家等)
◆ 对象 ◆
- 根据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等产生超过通常滞留费收益的合同,进行90天以下短期授课、研究等活动的聘请教授等。
- 与机票及食宿提供等一起获得不超过体制费的报酬时,相当于C3签证
◆ 提交文件◆
①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② 记载雇佣(讲课、演讲)合同或讲课费金额等收益金额的邀请函(签证发放协助请求文件)。
③ 申请人的学位证复印件和在职证明
④ 特邀教育机构等的设立相关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等)。
※ 邀请的一次性授课、演讲、咨询活动等时,不是短期就业(C-4-5)签证,而是其他短期签证持有者(C-3, B-1, B-2)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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