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韩国会长产品公司向我咨询说,想邀请台湾化妆品公司的代表及3名职员。
邀请的理由是化妆品出口合同及市场调查,以及为提高台湾地区销售业绩而制定有效的营销方案,并就所制定的营销方案进行的过程进行协商等。
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后,诚实地将不得不邀请的理由写在邀请函上,
另外制作了被邀请人的日程文件,并附上申请。 3位安全抵达韩国,没有任何问题。
还有几天前委托我的公司负责人又来电话了。
3个月内计划好的所有日程都很难结束。
再次询问有没有可以延长的方法。
大部分C-3系列签证(短期签证)都是准备文件后到当地的韩国大使馆申请,得到许可后获得签证入境。"
不是在韩国的出入境事务所申请(签证发放认定申请)后进入的。
※ 作为参考,C-3-3医疗观光只能申请电子签证或签证发放认证,不能发放签证。
而且原则上不能延长,但如果有特殊原因,滞留时间可能会延长。
那么,对于允许延长的原因,我们先看一下手册中的内容吧。
C-3签证延长滞留期限许可
❍ 属于短期访问(C-3)活动范围、无非法就业嫌疑、认为有必要延长时,从入境日起可延长90天的滞留时间。
- (延长事由示例)
①无出境船舶等或证明入境时无法预测的事故、疾病等不得已原因时
② 以探亲、语言研修等目的入境者,不怀疑非法就业时
(韩裔外国人、结婚移民者家属等)
③作为常用目的者,因进出口装船延迟、出港延迟等原因需要延长滞留时间时
④ 复数签证持有者入境后,说明超过赋予的滞留期限继续滞留的必要性时等。
C-3延长申请提交文件
① 申请书(34号),护照原件,手续费
② 说明延长逗留期限必要性的文件
手册看起来非常简单。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进行了C-3延长,结果显示绝对只提交上面的①②号文件。
不会轻易给予延长许可
当然了。
如果C-3签证延期容易,请持C-3签证(包括不能工作的滞留资格、旅行签证)前来办理。
继续延长非法就业的人应该很多吧...
但是这次真的是从邀请公司的立场出发需要延长的情况,
因为延长理由很明确,也没有其他不纯的目的。
除了上述文件外,还有其他能够说明延长必要性的文件。
尽量准备能看清身份的文件申请延长
顺利地3分钟计划好的日程结束为止,得到了延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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